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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廿八日 MLJ 276

基督住在我里面 MLJ 276.1

“耶稣说:‘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: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。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。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,我也常在他里面’”(约6:53-56)。 MLJ 276.2

吃基督的肉,喝基督的血,就是接受祂为个人的救主,相信祂赦免我们的罪,并相信我们在祂里面得以完全。我们与祂的性情有份,乃是由于仰望、默想、谈论并吸收祂的爱。基督与心灵的关系,必须像食物与身体的关系一样。如果我们不吃食物,不使它成为我们的一部分,食物对我们就没有益处。照样,我们若不认识基督为我们个人的救主,祂对我们也就没有帮助。徒具理论的知识对我们是没有益处的。我们必须“吃祂的肉,”接受祂进入心中,使祂的生命成为我们的生命。我们必须被祂的爱和祂的恩典所同化。 MLJ 276.3

我们单单相信基督能赦免我们的罪是不够的;我们必须经常的因着信而藉着祂的话,从祂领受属灵的力量和滋养。……“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,就是生命”(约6:63)。耶稣领受了祂父的律法,在祂的生活上把这律法的原则实行出来,把它的精神表现出来,并显明了它在人心上所有向善的力量。……跟从基督的人必须与基督的经验有份。他们必须领受并消化上帝的话,以致祂的话能成为他们生活行为的原动力。他们必须靠着基督的能力变成祂的形状,并反照上帝的品德。 MLJ 276.4

由于接受那在髑髅地的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倾注出来的生命,我们才能度圣洁的生活。而我们接受这生命,是由于接受祂的话并实行祂所吩咐的事。这样,我们就与祂合而为一了。 MLJ 276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