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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心出發 - Cont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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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月31日 一道神聖的命令

    你們要時時警醒,常常祈求。(路21:36)FH 311.1

    這節經文以嚴肅的語氣,指出了每一個人,無論老幼每日當盡的義務。這義務是要警醒。我們現今和永恆的命運,都有賴乎我們現在對這事的忠誠。FH 311.2

    我們生活在一個重要的時期。當「要敬畏上帝,把榮耀歸給祂,因為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」(啟14:7)的信息在1844年傳揚出來時,曾深深打動每一個人的心。凡聽到這信息的人都覺得極其嚴肅。我們曾何等懇切地藉著我們的行為表明我們的信心,並使我們的言行給世人留下有利的印象啊!FH 311.3

    現今天使正在注意品格的發展。不久我們的生活就在要上帝面前受審閱。不久我們就要被稱在聖所的天平上,在我們的名下要記錄所做的判決。而我們則是,要麼將領受永生的無上恩賜;要麼受懲罰,從主面前永遠滅亡。我們現在可能不情願地仔細省察自己,看看我們的屬靈狀況如何,我們的心是否適合受試驗人的真理信息所感動。但這不會給審判的工作帶來任何影響,作出的判決還是一樣。FH 311.4

    「你們要時時警醒,常常祈求。」我們必須時刻警醒,並非只為我們自己的緣故,也是為了我們在他人身上的影響力。我們影響力的範圍實屬深遠。我們可能以為只會影響到自己的家庭,只有我們自己家裏的人,才知道我們是怎樣的,我們在做什麼。在有些情況下,或許似乎是這樣。但家庭生活的影響,必以某種方式傳到家庭之外。FH 311.5

    我們若願在所應許給得勝者的榮耀獎賞中有分,就必須打那信心美好的仗。這就是使徒保羅所做的,他說:「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。」(提後4:8)但願我們成為那些「在好事上富足」的人,「為自己積存財富,而為將來打美好的根基,好使他們能把握那真正的生命。」(提前6:18-19)—《時兆》,1886年1月7日。FH 311.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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