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建立在永恒原则之上
十分之一的制度,可追朔至摩西以前的时代,在这制度未曾明确地给予摩西之前,甚至远至亚当时代,人已被要求奉献礼物给上帝,以作宗教用途。为要遵照上帝的吩咐,他们便把各样的捐献用来表示感谢祂所赐的恩典和福惠。这是世代相传,亚伯拉罕也曾实行,把十分之一交与至高上帝的祭司麦基洗德。CS 69.1
同样的原则也存在于约伯时代。当雅各流浪至伯特利时,他不名一文,孤独地以石头为枕,就在当晚与上帝立约:“凡你所赐给我的,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。”上帝并没有强迫人奉献,所献的一切都必须出于自愿,祂不会用那勉强的捐款来填补祂的府库。证言卷三, 393CS 69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