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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仰的基础 - Cont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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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月十七日披上他的公义

    我因耶和华大大欢喜,我的心靠上帝快乐。因他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,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。好像新郎戴上华冠,又像新妇佩戴妆饰。以赛亚书61:10FLB 113.1

    惟有基督亲自预备的礼袍,才能使我们朝觐上帝。这所披覆的,就是他自己的义袍,基督愿意加在每一个悔改相信的人身上。他说:“我劝你向我买……白衣穿上。……” 启示录3:18FLB 113.2

    这礼袍乃是由天庭的织机织成,其中没有一根线是出于人的设计。基督在他的人性中成就了一个完美的品格,并愿将这品德赐与我们。“我们……所有的义,都像污秽的衣服。” 以赛亚书64:6 我们自己所能作的一切,都被罪孽玷污了。然而上帝的儿子的“显现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并没有罪。”罪的定义乃是“违背律法。” 约翰一书3:5, 4 而基督却顺服了律法的一切要求。……FLB 113.3

    因着他完全的顺服,他已经使得每一个人都可以顺服上帝的诫命。当我们自己归服了基督之时,我们的心也就与他的心相联,我们的意志合并于他的旨意之中,我们的心念便与他的心念合而为一。心意既经夺回复归于他,我们便度着他的生活。这就是披上他公义之袍的意思。于是,主观看我们的时候,他所见的不再是用无花果树叶所缀成的裙子,也不是罪孽的赤身露体的羞耻和残疾,乃是他自己公义的礼袍,即完全地顺服了耶和华的律法。(六○)实原文三一一,三一二页FLB 113.4

    凡是……接受基督 失,在上帝看来,他们不是在亚当里,乃是在基督里,成了上帝的儿女。(六一)稿三二a,一八九四年FLB 113.5

    我们不必担心基督和上帝如何看待我们,却应思想上帝怎样看待基督──我们的替代者。(六二)全报一九○一年四月二十三日FLB 113.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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